爷爷兄弟家的女儿三番五次来爷爷家无力取闹骂大闹挑衅生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是安徽农村的,爷爷今年80岁,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亲弟弟跟着独生女生活,去年他家的女儿把二爷(爷爷的弟弟)名下的宅基地分别出售,今年开始就三番五次的来爷爷家闹事,称爷爷所住的房子,以及我们家的宅基地也归她所有,但是我们和爷爷家正规的宅基地证明手续都有的,她却对外声称我们霸占她们的宅基地,每次都带二爷(年龄60几岁生活不能自理)不讲道理对我们家打杂闹骂,我上前劝阻离她隔了几米远,她却猛地跑撞到我身上,大喊我要打他,还跑到我家把围墙院子也被砸,我们报警她又对警察哭诉称她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们的房子建在她家的地方,警察要她去法院起诉,她又吵闹说没时间,警察对她也没辙,镇里也调节了几次也还是没用,爷爷年龄大了身体经不起折腾,又不能对她动手,面对这样撒泼耍赖的事情,我们可以去法院告他吗?要以什么名义告她?
您说,警察对她也没辙?这是非法侵入住宅,告诉警察以下内容让警察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有事说事,有理讲理,不要胡搅蛮缠,不要胡闹,否则是涉嫌违法。警察不甘于宅基地纠纷,但必须干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更要干预侵犯他人财产、刑事犯罪行为。
如果仍然有类似事件发生,还要让警察出警,让警察如实记录,拿着出警记录去法院起诉。你这样处理,警察一定会管的。
警察不作为呀,应该立刻带回派出所处理,不服就拘留
如果你确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使用权证,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1.要求法院认定该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2.追究当事人(她)无理取闹,干扰公民居住权的民事责任。
这种情况可以报警。
报警。不行起诉到法院
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你可以直接去精神病院招聘几个疯子来对付她,一个不够,招聘二十个一起上,以二十个真疯子对付一个假疯子,看看谁更厉害?
可以去法院告她。如果再闹还是报警说她私闯民宅,然后起诉钓法院!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先法院起诉处理,各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对己方不利的法律后果。详细咨询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
搜集齐全证据并评估经济损失直接起诉到法院
这个最好请一个律师帮你出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