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养狗,房东不让他们养,可是他们必须养,房东怕伤害别人,那怎么写声明呢?
“租户养狗”,是指承租人租赁租赁物的用途就是专门“养狗”吗?这就得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了:
1. 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约定租赁物的用途是“养狗”,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2. 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约定租赁物的用途是用来居住的,那么,承租人带有犬类(无论是宠物狗还是烈性犬),出租人只要履行“告知”义务即可。承租人如果不听告知,那么,发生一切侵权责任,同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上述两种情形,出租人都没有必要对此制定任何规避风险的所谓“声明”;即使制定了,也不会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没有意义!
1、租房协议应该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租户养狗不违反协议;
2、住宅小区养狗不违反法律,发生伤害主要由养狗人承担责任。
应收回房屋。
原在租赁房屋合同中就应该约定好。
建议简单申明,大字警示路人为好。比如:租住户不听劝,养有恶狗,勿靠近!
最好签一个补充协议。
建议找个可以养狗的房子租
首先要就养宠物狗和犬支符合政府的要求,其次要定期免疫,再次要管控好狗,最后要在发生纠纷时予以法定赔偿。做好这些后再不违反租房协议的情况下,是可以圈养犬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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