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降低合同待遇,本人拒绝续签,能领到补偿金和失业金吗?(以前有交社保)
我是派遣工,在原单位干了六年,还有十天合同就到期了,用人单位口头和我协商续签合同的事情,以前合同中单位有社保(五险),现在续签,单位不给交社保了,而且工资比原来还低,我拒绝续签,单位说既使是这样我也属于自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和失业金,请问我可以领到补偿金和失业金吗?
有个概念先搞清楚 你是劳务派遣工 那么就意味着你是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就是劳务中介公司 而实际干活的地方叫用工单位 而你的社保是由劳务中介公司缴纳的 工资则是由用工单位发放的 现在到底是劳务中介公司降低待遇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还是用工单位要降低待遇继续用工 当然 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降低待遇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有权拒签 劳动合同终止时 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包括开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做好社保关系转移 结清工资 支付经济补偿款在内的离职手续 你拿到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后 再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 并申领失业金 单位的说法是与劳动合同法相悖的
如果单位没有缴社保了,单位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利监察部门投诉。你如果已与单位续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和领取挂失金。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