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购买房子,还只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再添加女方名字,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女方没有出资,领了结婚证之后才能添加女方姓名吗?结婚时夫妻双方登记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证书才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方婚前独立出资购买且仅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属于出资人个人财产;男方婚前和婚后都可以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增加女方名字,视为男方对个人财产的处分——对女方的赠与,也可以视为双方对婚前、婚后财产的约定,由此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时夫妻双方登记房产证不是界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界点,婚前可以约定,婚后也可以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的时候,按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界定不动产的权利人。
您所说的情况就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没有购房合同就没有贷款的发生,自己现金购买也是有购房合同的,没有合同如何付款?如何办理房产证?所以,自己出钱买房也是有合同的。
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仅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添加另一方姓名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也就变为共有财产。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以在婚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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