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等同于司法解释吗
不等同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意见仅具有参考意义,法官可以根据“若干意见”的精神作出一致性裁判,也可以作出与“若干意见”的精神不一致的裁判。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审判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审判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是办案的依据。检察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查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对各级人民检察院具有普遍约束力。我国的法定解释仅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
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解释”的形式。
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的形式。
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
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
由此可见,“若干意见”不属于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 等同于司法解释,,效力仅次于法律。
意见是从实践中反应出来的问题所提出的见解,不属于司法解释。下一篇:佛教里真有投错胎这一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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