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合同,业主方结算时要求变更合同承包方式,施工方不愿意,怎么协调
总价包干合同,业主方结算时要求变更合同承包方式,施工方不愿意,怎么协调
1,可以在协调时告诉业主,在施工结束以后,在结算时要求变更合同的行为不合规,涉嫌合同违约,尽可能的让业主放弃变更合同的想法。
2,可以在协调时告诉施工方作出适当的让步,在乎她当中约定的总价的基础上适度减少部分金额,这样可以避免与业主陷入长期的合同经济纠纷而影响其它的工作。
3,如果合同的双方都能够各让一步,则可以达成调解协议。
结算时变更等于过河拆桥,业主方这样做等于要撕毁合同,这是不能支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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