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上诉离婚但怀有身孕法院会判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2、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3、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女方上诉是可以的,男方不行。
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是上诉还是起诉离婚?上诉,是指上诉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的案件表示不服,因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变更判决结果或重新审理的诉讼请求。这与要求初审(判决离婚)而提出的诉讼不是一回事。当然了,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是否受理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并答复当事人。如果是女方正在怀孕期间男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以不予受理而驳回男方的起诉。如果是女方提出的离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是会继续受(审)理的,至于是否判决离婚,由受理上诉审的合议庭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男方有义务和责任,是对社会负责。
男方不可以,怀孕女方是可以提出的
为什么不能呀!跟怀孕有啥关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