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一张借款借据,三个借款人,债务怎么划分?
三个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授权并委托贷款人将贷款资金从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对象)”并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之一的个人账户,但是没有约定贷款从借款人之一的个人账户再划入谁的账户。银行以借款人之一的委托支付意思,按约向其指定的账户,直接发放了贷款,而不是按《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之一的个人账户直接支付,另一借款人没有签订委托支付,有还款责任吗?
三人借款的合同成立,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无论钱划到谁的账号,其他两人都有还款义务!
三人都是债务人
主贷人负偿还贷款义务,其他两个欠债人和主贷人是经济纠纷。
有。如果他不还款就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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