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要补缴2003年的社保,补缴费用怎么算
原单位职工2002.7月入职,2010年离职,社保从2002.7-2003.12没有上,现在要补缴,费用这么算,
你如果在2004年开始缴纳了社保,那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的社保不能补缴。如果可以补缴的话,补缴的费用按照补缴时的缴费标准计算。
可以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一下,让她们帮您算一下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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