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7:24:32 122次访问
请问,山西男童被挖眼事件当事人是否应该有致歉的机会?
这已不是致歉的事,做为人母,不应该做出此类事,更应受到法律制裁。
已是刑法问题
按理说必须致歉,但是犯罪嫌疑人是男孩的伯母,已经自杀了,即使活着也会忏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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