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
我跟男方是相亲在一起的,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就怀孕了,怀孕后就一直在娘家,期间矛盾不断,刚开始他家说的买房买车,现在孩子都生了什么都没有,小孩4个月了,一毛钱生活费不给,请问我要怎么做?
从您的叙述来看,您并未结婚,孩子也是非婚生子女。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
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清官难断家务事,从你这只言片语中,我看不出什么。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你说你遇上渣男了,可是你就一点责任没有么?不到一个月就有身孕,你不自爱,让谁爱你。先看看对方是什么意思?你们领证没有?协商不成再诉讼。最讨厌回答这种问题,连逻辑思维都没有,不是正常人的提问
找男方掏钱去。
能和好就行,不行就分开,争取抚养费,孩子的
通过法律诉讼要求亲子鉴定和抚养费。
首先要批评的是你,在还没有完全认识一个人及对方家庭时就把自己的全部交给他。现在已到了这个地步,你要考虑的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如二个人还能维持下去就好好过日子,如你觉得没法维持下去就早一点离婚,一定要仔细考虑好了再做决定,希望你不要再犯错!
结婚前的话,你居然信?要信也得看对方的家庭情况的以及对方的努力奋斗程度的!
孩子都有了,你就要看看是否给买尿不湿等
如果他们家确实一点也不买之类的
离婚或许对你挺好
不过你想要孩子还是不要孩子呢?
还有钱财身外物,对方如果真的一点也不关心你们母子才是大问题
互相协商一下,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解决。
这样的男人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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