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部部长职责
工程技术部部长
职责
(a) 在项目部经理、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组织、配合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搞好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把好质量关;
(b) 确保局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有效实施;
(c) 配合组织管理体系管理职能的分配和职责、权限的制定;
(d) 负责管理目标中1.1.3条的分解和考核上报,与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按业务分工分别对管理目标1.1.8条的分解和考核上报;
(e) 负责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及相关要求在项目部实施的归口管理;
(f) 协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宣传。督促、检查项目的检验、试验计划的有效实施。负责项目部的质量报表上报工作;
(g) 负责项目部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
(h) 负责检查项目的检、测、计量等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保证不确定度已知,督促按期送检;
(i) 负责对分包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分包工程分阶段质量鉴定工作;
(j) 对工作人员出据的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质量记录的真实性负领导责任。
权限
(a) 提出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建议;
(b) 参与工程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
(c) 对工程(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查;
(d) 提出质量奖惩办法,经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e) 调用各级各类质量检查资料、成果、记录;
(f) 在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有权责令作业人员暂停、更改、返工,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g) 对一般质量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较大质量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h) 对检验、试验、计量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i)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表彰、奖励执行质量否决权;
(j) 参与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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