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归女方,协议上写的婚内债务都归男方所有,现在人家找到我,我和儿子用给他还债么
如果为了躲避债务,假离婚,签订假协议,这是不可取的,婚内债务,当然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不是说所有都由你承担 你和你丈夫各自承担50%,其余50%应该叫债主找你丈夫。
看法院怎么判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已经和你没有任何责任了。
这要看借债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生活,你们的协议有问题,有逃债的嫌疑。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用于投资,你没有还债的义务。
是债就应该还。
那得看谁写的借条,是你写的,原则上你换,你说的协议要到债主告你,才能根据协议追加你前夫为第二被告时才能用
一切以协议为准,前提是协议有法律效应
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南方还债,但是如果债主找上门来,找你还债,属于违法行为
你们之间的协议,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你们婚内的债务,需要你们共同偿还。
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南方还债,但是如果债主找上门来,找你还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打你就是刑事犯罪,你可以直接报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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