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公司在陕西省煤管局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煤矿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清单;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8.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者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二)煤矿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图纸: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复制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清单;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配备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设置或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复制件);
6.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证明材料;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8.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参数测定报告,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
12.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3.井工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14.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平面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者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16.井工煤矿主要通风机、主提升机、空压机、主排水泵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负责。
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所有证照、文件、报告等需查验原件,复制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煤矿企业公章;图纸应标注“图实相符”,并加盖煤矿企业公章。
第十二条 实行网上申报。煤矿企业的申请资料统一制作一份电子文档,其中申请书、各种证照、文件须以原件扫描制作JPEG格式的电子文档,其他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制作word文档,提交的图纸制作DWG格式的图形文件,通过省局政府网站(http://www.smaj.gov.cn)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报送至政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