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公司按社平工资最低的60%购买,但员工工资高于社平,企业违法吗
我工作15年,2003年入职到2007年公司未签定合同未买社保,2008年签订合同,并购买了社保,每年按社平工资60%购买,但我的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且生育和工伤未买到1半,现公司把我从事办公室工作调动到生产,并未与我协商岗位调动,我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付补偿金。请问企业违法吗,我可以要求到补偿吗
不合法,应该按照实际工资缴纳。
调动岗位的前提是工资待遇不能降低,
你应该去社保部门举报公司,这样的话,就可以有补偿。你说的那调动岗位,应该首先协商,不是说企业想调动就能调动的,调动岗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保缴费基数按规定是,超过最低缴费基数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未达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的60%缴费,按实际工资缴费,最高不得超过缴费基数的300%。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及社保法相关规定:建议你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进一步怎么维权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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