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有些羞羞的事,你们帮帮我!!
你可以告诉家长,实在不行可以告他猥亵。
这时严重的性侵犯,不要管他是谁的儿子,如果今天他继续猥亵你,你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大声斥责他,甚至可以打他。并报告科任老师,事发并且报警。对流氓不可宽恕。另外,在舞蹈课结束后,马上添加一条运动长裤,是不是妥当一些。生理期更应该穿内裤,不仅保护自己,也能防止泄漏。
那就直接报警吧,不但校长儿子要坐牢,校长也要下台,千万不要找学校里的人,直接去找警察
周日回家告诉父母,或告诉法律援助,这个人已经犯罪了!他犯了未成年保护法的条款,要被判刑的!!!!!!!!
11岁就懂这么多
来上个专业点的名词:猥亵儿童罪
姑娘,快敲响警钟吧!这属于猥亵行为!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这是犯罪行为,赶紧和你父母讲!不要害羞,这可关乎你一辈子的心理健康啊!
若联系不到父母,就立刻和带班老师举报。
告诉家长 ,请病假,回去找家长 离开这个学校吧
保护自己 告诉家长 报警
这个事情必须告诉老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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