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与行人横穿公路发生事故,医疗费到底由保险公司垫付还是车主?
责任划分车主主责80%行人20%,现车主已垫支医疗费4000元,护理费2000元,保险公司交10000元,后续的医疗费该谁支付?出院后又怎样计算赔付?
既然已经确定事故责任的比例,按责任比例各自承担应当承担的赔偿。
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行人已经做出了赔付,待全部治疗结束后,根据费用总额,继续按比例承担:行人承担个人损失的20%,机动车一方(保险公司)承担80%;行人承担机动车一方20%的损失,机动车一方承担自己责任损失的80%。
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能弥补行人的损失,行人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起诉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一方,要求赔偿;同理,机动车一方如果得不到行人的赔偿、或者保险公司没有按承保的责任进行赔付,同样可以起诉行人和保险公司。
举例:行人总的损失是十万元,机动车的损失是一万元
行人承担机动车一方的2000元,承担自己损失的20000元;
机动车承担行人损失的80000元,承担自己损失的8000元。
机动车有三者险,由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有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公司按比例全赔。,剩余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后续医疗费用的支付,可以双方协商,车主也可以视伤者伤情,在一定限度内垫付必要的费用。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后续治疗费理论上是保险公司垫付,但事实是车主和行人协商垫付。
这种情况应该行人先垫付。
只有后面才赔偿
为了能治疗及时,如对方不先行垫付,自己也要出资治疗,治愈后在协商不成的话,还可起诉
一般是受伤者自己垫付,出院后,保险公司理赔。
你保多少钱的险,保险够的话不用自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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