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老公名字,婚后让我拿公积金还房贷,如果离婚了怎么证明我帮她还了房贷?
1.结婚以前我老公家里买的房子,婚后要求我一起还房贷,但是因为房子是首付所以不能加我的名字,我拿我的公积金给他还房贷。我希望有个方法可以证明我帮她了,房子有我的一部分,即使以后离婚了也不会因为这个扯皮。
2.我老公名下有一套房,他爸妈名下有一套。我名下没有,我爷爷有三套房。求怎么做才能以后我继承房子的时候没有我老公的。他继承的也没有我的。
公积金帮助老公还了房贷,银行应该有存款和提款的明细,提取出流水就能证明了
你进行了还房贷,房子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有权分割房产
至于你老公的一套房,你爸妈的一套房和你爷爷的三套房;如果这些都是在婚姻期间继承的,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和你老公都享有分割
不是在婚姻期间的话,没有权利继承(所以最好双方之间在律师面前签订个协议,彼此之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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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你需要举证证明你出资偿还了部分贷款。提取公积金相关材料,用公积金打入贷款账户的交易记录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1.你帮他还房贷会有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记录,不用担心无证明。假如离婚了,这房子你是没份的,只能还你所垫部份的公积金及利息,好的话加上房子增值部分的其中一部份。
2.可以写一婚前协议,最好作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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