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被他人说成变态、恶心的追求者,在某个充满阳光的午后,骑着一辆电动车,听着《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错过的人,是否可以再回首”和“许多故事,有伤心的理由”这两句,眼泪流了下来。请问他是不是又变态了?
1、G的话远离这些人就行,这不是变态,安心,找个圈里的吧不骚扰直人的生活。
2、死缠烂打的话,那我不支持,明星每个人几百几千万粉丝,死缠烂打的危害比比皆是,理智就好,人家不爱你,你凭什么死缠不放,人家也不能因为可怜你就同意,请自爱!
3、你跟踪、舔人家喝水瓶之类就是变态,因为涉及到侵犯隐私、道德、人身安全了!
4、特殊癖好到让人无法理解(要吃人家翔等,当然这个你情我愿不让人知道另说)或者涉及到性骚扰方面(包括言语过量)就是为变态!
5、你伤心难过肯定的,但你请正视自己行为,是对的吗,如果是道德法律都未侵犯(如1)那我给愿意给你最真心的温暖共鸣;但如果是错的,你的伤心我绝不同情,伤害了别人管你心情好坏,你都是错的。
应该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吧
额,你觉得呢?人都哭了耶。
不是变态,是真情实感。
这个真不一定
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爱。
因该不是变态了
应该是动了感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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