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问题
我爸兄妹4个人,我爷爷去世的时候我爸和我大爷分家了,我爸分得的房产写的是我爸的名字,现在我爸去世快一年了,我和我妈又在外地,一时回不去,房产还没有过户,请问有没有影响?房产会不会被我大爷那边争回去?家里还有奶奶在世,房产上和我奶奶有没有关系?办理过户有没有时间限制?
你提的问题属于《继承法》调节的范围。
首先,办理房产转移没有时间限制。
然后,要说,房屋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在遗产继承中并不重要,关键是你能抓住继承法上那些对你有利的条款。
如果你爸去世时留有遗嘱,那么,此房产的所有权依遗嘱办理转移。如果你爸在遗嘱上表达的遗愿是把房子传给你,那谁也别想得到。
如果你爸没有留下遗嘱,此房产依照顺序继承,你、你妈、你奶奶三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人人有份,至于你大爷,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可得到很小的份额。
办理遗产过户手续首先是要做遗产产权公证的,如果在公证时,你妈、你奶奶都能出具说明声明,说她们放弃继承,最好是你大爷也出具声明,放弃继承,那么,这房子就的产权就属于你自己了。这样,办理过户就痛快了!
祝你顺利!
分两部分来讲吧:
1、关于继承效力的发生时间
继承房产不需要过户才发生所有权转移,换句话说,在你爸爸去世开始,你爸爸的遗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到继承人了,但继承人如果要处置自己继承的房产,就需要先去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就是你所说的过户),这并不表明没转移登记前房产就不是继承人的,只是因为继承人要处置房产(因为要处置,比如出售,就要面对购买人),就应该去办理相应的手续而已。
2、关于继承
(1)谁能继承
如果你爸爸没有有效遗嘱处置自己财产,那按法定继承来。
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爸爸的法定继承人有你妈妈、你、还有你奶奶。
在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的情况下,后顺位的继承人不发生继承,也就是说,除非法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有继承权利,现在你爸爸的情况,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有,你所谓的大爷什么的,根本没有继承权。
通常继承是均分,当然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份额。
(2)被继承财产有哪些
你爸爸去世后,应该是先做析产,其实就是把你爸爸和他人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只有你爸爸的个人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就你说的情况看,你爸爸获得的房产来自于你爷爷的遗产,如果房产只登记了你爸爸一个人的名字,通常是作为你爸爸的个人财产的。那这套房产就全部属于遗产了。
特别说明,如果其他房产和财产可能被确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你爸爸去世后,应该先分割出你母亲的份额来(夫妻共有财产通常五五分割),那是你母亲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简单举个例子,你爸妈婚内购买了一套房产,只登记了你爸爸一个人的名字,但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爸爸去世后,这套房产有50%的份额是属于你妈妈的,剩下属于你爸爸的50%才能作为你爸爸的遗产发生继承。如果无有效遗嘱,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只有你和你妈妈,那这套房产,你妈妈分得25%,你分25%。继承后,这套房子的产权份额构成,就是你妈妈75%,你25%。
具体要看你爸的遗嘱。
不会的房产上既然写的你爸的名字,房产的所有权就是你爸爸的,现在与你奶奶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