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没有交接就走了,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行?
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工作交接的目的是为了把未完成的工作做好,既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追究什么责任呢?
不合法,应追究责任
应该按合同约定交接
一般都要求交接完成了才能离开
不行,不管是公司制度要求,还是相关规程要求,都应该交接清楚。你每到一个单位工作,都给自己立个丰碑,不要给自己挖个坑。以诚信为本,自己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这是不可以的。
不可以,涉及到个人诚信,你新的公司也不想请到这样的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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