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了增值税,收到税局的退税单子,请问增么做分录?
上一个会计遗留问题,2018年内,多交了3000多的增值税,收到一张税局的退税单子,应该怎么做分录?如果增值税多交了是不是意味着附加税也较多了?(这家公司应该是小规模,季度营业额超过9万)。应该怎么调整?谢谢。
1.因为多交增值税款的当月是做: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税款的月末结转时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此时,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是借方余额,属于溢缴税款状态,可以忽略,暂不处理)。
3.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做;
借:银行存款(蓝字)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红字)
4.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月末结转
只要冲回应交税费就行。
直接计入“已交增值税”,本月月末抵消掉,即可。我觉得:没有必要深究,本月只把已交数冲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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