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意识营销面临的问题
曾经有人讨论过,营销是否应该兼顾道德,就是本来消费者不需要某个商品,但是你通过营销手段使之购买的行为是否是正确的,是否是道德的。这个问题很难界定,也很难回答。有生物学家说:从自然的角度看,人类的存在简直就是一场灾难。尽管我们是理性的,那我们也不能全盘自杀。所以营销是应该朝向道德发展的,最后走向一个商业的终极目的: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
但是一旦利用影响潜意识的手段去主动地影响消费者,那么这种方法就很值得商榷。
营销即传播。这句话或多或少地表明了营销的手段——传播。传播就是为了影响了你需要影响的对象。广告、新闻这些传播手段都是影响受众的手段,灌输一些商业的思维,而且这种思维多半被灌输者认为是好的。
一切都是媒体都是信宿——信息载体,也都是影响者,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影响者。当然这其中不乏有优秀的,崇尚美德的,高级趣味的。
但是商业化的时代和广告的时代在改变媒体,媒体必须承载广告或者软文和公关信息。从而用话语权取换取利益。
对于潜意识营销,一来现在没有一个量化的东西来确定亚的作用;二来,法律还没有一些相关的规定,所以真正的应用,在国内我们还没有看到。但是一旦应用,这是否应该受到限制?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潜意识营销限制建议条款
虽然潜意识营销的作用没有被完全证实。但是也应该及早的制定出对于营销和广告的一些起码的规定:
一、禁止在电视、电影以及有声媒体上制作和发布“潜意识营销”。
二、禁止在网络制作和发布潜意识营销。
三、利用潜意识进行公共传播的制作方、发布方、投资人承担违反规定的连带责任。
但是对于现场的销售、播放音乐、推销人员的推销词是很难监控的。而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思维防御体系。相信影响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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