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申请书自己按的手印别人给我开的户把钱转走了,自己没见到钱银行起诉我,现在有纠纷去什么部门上访
这位朋友,你提出的问题,也没有必要“上访”呀,至于银行以什么理由对你提起诉讼,已经不重要,你积极应诉就是了。无论是谁帮你在银行开户办理银行贷款,既然银行审核通过并且贷款成功,说明贷款人的一切个人信息应该是你的呀!你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银行的“债务人”;你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至于“别人把钱转走你没有见到钱”的问题,则是另外一种情况:银行是否存在转账审核等工作方面存在过错?那位“别人”是否盗用你的个人信息?等等。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对银行提起反诉;对那位”别人“,根据你掌握的证据和事实,其追究法律责任。
起诉你就对了,你签字、按周手印,证件也是你的吧?不起诉你起诉谁去?银行借款给你了,至于你给谁,银行能控制吗?别人不会无缘无故转走你的钱吧?
自己按指印让他人给自己开户,造成损失,不是银行的过错,在被银行起诉后,败诉是无疑的;可以向警方报警,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别人凭什么转走你的钱,如果是电信诈骗的,可以向公安局报警备案,套路贷的,也可以报警备案。银行起诉你,你应该积极应诉。上访是没有用的。
到法院,起诉“别人”(转走你钱的人)。
这件事情当中,你本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你知道这件贷款的事情,知情;
2、在别人转走你的钱之后,你没有及时向银行追究,你失察;
3、别人求到你的头上,你心软(当时就应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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