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更好地防范打击黑恶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您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加强社会法制监管,减少执政部门腐败滋生,同时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远离毒害青少年的不良思想
执法从严,异地用警,纪检参与,上级跟进,梳理过往检举线索,
做好人民群众工作
关键是下面的执行力如何?而且还要把握好一个度,结合执行事情的具体实际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做到“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二是各方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同级政法机关主动对接,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体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插手、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公安机关上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涉及“保护伞”问题,从速查办和处理;对发现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一查到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应该充分发挥各级纪监委监督职能,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2018年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点。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纪监委自身建设,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督促各单位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对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立场不明、纪律不严、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题。四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打好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的人民战争,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只有尽扫黑恶势力,方能国泰民安,也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长期坚持,保持高压态势,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坚决防止和稀泥,把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从娃娃抓起,进行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