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嫌我没有提前跟他讲所以以培训费1500住宿费之类的理由扣除了我的工资
我在一个还没有开业的奶茶店上了21天班 因为家里出事了所以辞职 可是老板以培训1500 住宿费800(注明住宿是管住的) 员工证800 为理由不给工资 说我没有提前跟他说可是时间不允许 我也走的是正常的程序 关键是前期入职的时候他没有给我讲清培训费1500还有住宿费这些没有干满一个月是要扣掉的所以我想问这种走劳动局仲裁要回钱的几率大不大? 求专业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依法维权,没请假按内部请销假制度,扣工资按劳动法
您好:
关键在于证据。如果对方能够出示其告知你的证据且该证据合法有效,其就胜;否则,其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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