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员工未交保险,但每月工资补助400元保险,现他请假在别的地方上班,把我这扔下,请问怎么办
你本身的做法有些不妥,你未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虽然你在工资中补发了400元保险,但你每月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远不致这个数,他可以投诉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你还要支付经注补偿,补缴社会保险。但是他请假在别的地方上班,把你这时扔下,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你可以通知他限时来你单位上班,他拒不改正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劳动合同吗?公司有规章规定员工岗位职责吗?公司允许员工在职期间到别的地方上班吗?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或是规章制度中有这些规定,公司有权利不支付报酬。
可以通知该员工在规定时间回来上班、约定时间、如不回来、则按自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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