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下班回娘家吃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致其死亡父母没有经过他丈夫同意父母,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女儿15.30分在西安医院下班回娘家吃饭,15,50分在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经医院积极抢救无效死亡,我们也很悲伤,没经过她丈夫同意,我们就找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她丈夫也是县医院的职工,医院领导多次威胁他,怎么怎么的,我、请问我们有权申请认定吗
工伤认定亲属是否有权申请?据以下内容可知:
因工死亡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的亲属次序可以参考《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依法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在工伤职工死亡且无直系亲属时,基于类似情形应作相同处理的基本法律原则,应准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直系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认定此情形下旁系近亲属具有工伤认定申请资格
由此看出,父母是有权申请女儿的工伤认定,其丈夫也有权利申请
或许应该比照工伤处理
建议你们去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处理这件事,节哀顺变,保重身体!
向劳动人事部门教学申诉或申请。
应该由她的丈夫申请认定
多反映反映
应该可以啊
百分之百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毕竟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的事故。你的女婿也不必屈服所在医院的无理压力。给你女儿争取一个公道。
节哀顺变!建议到司法局或信访办咨询法律归定,走法律顺序为上。
有权力的不用管它
权利是有的 现实也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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