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
1996年我亲戚借给了一个人7000元钱,后来他无力偿还,96年6月份的时候将他已经倒塌的住房卖给了我亲戚,当时写了协议还有中间人作证。现在拆迁人家的孩子又跑过来说卖给我亲戚的是房子,不包含院子,要我们补偿人家一部分拆迁款,不然就要上法院起诉。
申明:当时他的是住房不是农村在基地,我亲戚和卖房的都属于城区户口。
请问我应该查看哪方面相关的法律?对方有胜诉的可能么
不管房子当时有没有倒塌,当时他卖给你亲戚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或者是房子交易时协议里写明的实际面积、受用范围是多少就是多少,如果包含院子的实际面积、受用范围就不用理他,让他去告;如果不包含院子的实际面积、受用范围,就需要进行协调。
1.如果当初只是约定住房,那么院子就不在内;
2.你们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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