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商开3%的增值税发票给我们,还要求我们补3%税金给他,这要求合理吗
这个不能用合不合理简单进行判定。
建议:看合同协议的规定,是否约定合同金额含税,如果明确约定成交价格不含税价的话,现在要求厂商开具发票,对方要求受票方补齐由此产生的税费,当然是合理要求了。
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含税价就没有,不含税价就有。
这个要看当时定的合同含税没有,如果没有,就要补税金。
购销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或者双方认可的协商价格办理结算,而不是在购销双方约定或协商价格之外另行加付所谓3%的税款。在双方约定或协商价格之外另行加计税款没有法律依据。
要求合理不合理,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你的企业,补给人家3%税金,利润如何,如果能盈利就可以交易,当然就接受对方的要求,如果没有利润可追求,当然是拒绝对方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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