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写了借条,乙将钱通过银行转账给丙,丙没月给乙付利息,后丙出事,乙让甲还可以吗?
如果借条上并没有指明这个钱要通过转账交付给丙,那么甲乙双方的这笔借款并未发生,丙出事与甲无关,乙不能让甲还钱。丙给乙出具了借据,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不管哪一方有没有从中取得额外好处;丙给甲出了借据,还要看甲是否已经把钱借给丙,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甲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丙有义务到期偿还债务。
当然可以,借条就是债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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