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社保其他公司帮我们公司新员工代缴了一个月的社保,财务上应应该怎么处理这笔业务呢?
因为人事关系没来的及转,员工的社保其他公司帮我们公司新员工代缴了一个月的社保,我们再把钱打给他们,对方公司不给我们开具发票,我们也没有社保单据,该员工的工资还是在我们这发放。财务上应应该怎么处理这笔业务呢?着急!请各位高手指教谢谢!!
凭证是会计记账的依据,没有凭证是不能记账的,你们两个公司虽是一个老板,但是财务是独立核算的,对方公司为你单位员工垫付社保,缴费的凭证在对方,你们付款给对方时他们应该开给你单位收款收据,不必税务发票,可以凭收款收据入账,你单位应该收到对方收据后再付款。这个会计分录应该是:
计提单位应付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车间管理人员是制造费用,厂部管理人员是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人员是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在职工发工资时代扣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社保
付给对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如果你单位已先付给对方了
借:其他应收款—对方单位名称
贷:银行存款
收到对方收据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社保
贷:其他应收款—对方单位名称
先期在账务上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以后视情况再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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