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社保其他公司帮我们代缴财务上应怎么处理呢
因为人事关系没来的及转,员工的社保其他公司帮我们公司新员工代缴了一个月的社保,我们再把钱打给他们,对方公司不给我们开具发票,我们也没有社保单据,该员工的工资还是在我们这发放。财务上应该怎么处理这笔业务呢?
补充 : 对方公司和我们是一个老板,我们都是独立核算、所以该员工是调过来的。那边会计说这笔款要走往来款。所以对方公司在代缴社保时做一笔其他应收,收到我们还款时做一笔,其他应收就没有余额了。那我们公司在处理时,就是在还给他们钱时做其他应收,那什么时候在冲回来呢?因为两个公司的往来账要对起来。总公司会计说这种情况我们公司缴纳的部分我们不能计入费用的。请高手指教!谢谢!
代替你公司缴纳的职工社保金,在你们偿付后,这个公司一个开出一份收据,大家都知道,我国财务制度规定,没有正规凭证不能入账。从双方走账看,在没有付款前,按照凭证,你公司财务只能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付款后冲减”其他应付款“余额。还款后,你方凭证可以这么做:
1.收到代付款收据,借:职工福利费 200.00,贷:其他应付款—某公司 200.00.
2.还款,借:其他应付款—某公司 2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
3.将进入福利费的款项,分清公私,公的计入成本或费用,私的计入“其他应收款”向职工收取。借:成本(费用)150.00,借:其他应收款 50.00,贷:职工福利费 200.00.
一、老板是一个人,那么有没有其他股东权益存在,如果没有,就按票面做就好了,也不会影响到任何股东的权益,账面也好看,也不影响员工个人利益;
二、如果涉及到其他股东权益,这个就比较麻烦了,按道理来说这一个月员工已经转过来了,那么你们公司就应该承担这个员工的所有支出了,但是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确实是有一个时间过程的,那么这一个月的保险对权益到底能有多大的影响?我觉得不会超过5000元吧,只能可以协商还是按票面处理比较好,那样会少很多麻烦。
三、如果对方公司还是不同意,那么你就只好转现金了,只不过你最后做纳税调整了,也就只能这样了。
选择一个最方便的吧。
从老板的角度上讲做纳税调整是最不合适的,因为这个钱确实交了,只不过那边公司未确认为费用,这边确认又调出去了,那边公司交税了,这边公司也交税了,本来不用交税的,这样就交了两遍税,里外里就是等于交了三遍税,尽管金额不大吧,但是这样的关联方处理起来真心的是不合适也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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