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紧急救治权与知情同意权的内涵?你认为如何正确行使这两项权利?
紧急救治权是指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知情同意权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前者适用于患者生命垂危的特殊情况,但还是要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而后者一般是指除前者规定的情况之外的情况
相关标签:情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