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方过世,需要什么手续能进行房产买卖过户
房产证为2008年新证,房子为拆迁还原房,老人一方过世,房产证是配偶姓名,并标注为私有,还原房产时也是配偶名字,现在需要把房子以买卖方式过户,是否还需要做继承。
是属于老人夫妻共有财产,老人配偶健在,只有该老人才有处置权。如果是他们的子女代卖,需要老人的书面授权才行,而且还需要子女没有意见。否则可能为纠纷埋下隐患。
去办证中心咨询
哪这个房子与你半毛钱的关系没关系,是那个配偶的。他要怎么处理,是他的事。
可以直接过户
配偶、子女的处置权
有配偶需要配偶才有权处置
具体政策,还是到住房管理部门和公证处咨询最妥。
这个得去不动产管理处
要在世的配偶才能过户
没有继承,凭什么买卖?要犯法吗?没有过户,继承,名字不是你的,凭什么?有什么权利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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