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2018年10月30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正式印发。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应急预案》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和红色预警(I级响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和SO2(二氧化硫)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
I级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力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I级应急响应建议性减排措施明确,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交通、地铁、城投等单位进一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I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明确,公安部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根据大气污染状况视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应急预案》将按照西北区域预报中心预警提示信息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群策群力,协同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厂一策,根据企业自行制定可行方案。
)依据具体的天气以及地面温度,增加道路清扫、洒水的频次,保持路面湿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厂区内所有物料进货车辆减少50%,停车一分钟以上必须熄火;若预警持续加重,仅维持正产生产基础上,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环保有关原材料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政府部门申请、报告)。
(3)控制土建施工作业,裸露施工场地全部苫盖;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作业;
(5)非冰冻期厂内道路每日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