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到在保质期内变质食品后。如何索赔?
前天下午,我们老哥仨聚在一块喝酒,当天下午三点五十左右,在某大超市购买了一只袋装熟鸡{35元},回到家打开一看,鸡发黑,且有异味,再一看包装袋,保质期为六个月,生产日期距购买日{今天}才二十一天。我们拿着小票和鸡到超市说理,超市承认鸡变质了,超市刚开始说可以退货或换一只鸡,我们不同意,超市又说可以双倍赔付,给我们70元,我们不同意,超市又说请示了经理,可以赔付300元,我们不同意,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理赔,超市说要联系厂家进行协商两天内再理赔。我们要求超市及厂家赔偿1000元。这要求过分吗?
食品安全法规定:在现行《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这只鸡是35元,10倍赔偿金是350元,惩罚性3倍赔偿金是350*3=1050元。我们这样算,对吗?
直接凭发票和你买的东西,去超市客服进行索赔,如果超市方面不愿意,可以直接打电话,消费者协会,12315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回复:你们做的对,赔偿1000元不过分。把证据拿到消委会去,让消委会帮你们解决,也可以约见报社记者曝光。
很过分。干嘛哪?鸡变质是意外,人家的态度也非常好,300元就行了。干嘛跟人过不去。从这一点事情来看,你们的人品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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