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将父亲赶出家门
父母离婚将所有两套房产赠与女儿,现在父亲没房居住占住了其中一套,女儿起诉法院判决父亲搬离,父亲拒不搬离,女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合理吗?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按照法律来讲女儿有权让父亲搬离,这不属于将父亲赶出家门。这是一个所有权人主张权利的问题。父亲拒不搬离女儿申请强制是可以的。但是法院强执执行的时候是要让女儿出钱租房子供强制人居住的,至于这钱要交多久会在强执的时候以书面协议告知。另外,虽然父母离婚,但女儿仍有赡养其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剥削老人,惨无人道。
房屋所有人有这个权利,同样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这样做是不对的
这样的行为是不行的
子欲养而亲不待!自己亲生父母都无法善待,还能指望其做什么?
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夫妇离婚将房屋赠予了女儿,那么房屋的产权从法律角度应该属于女儿的。女儿有权支配房屋,你站住其中一套的做法不妥,应该经过女儿同意再去居住。之所以女儿起诉你,是怕你将房屋占为己有。应通过协商的办法妥善解决。
肯定不行啊,父母赠与你了,你为什么不让住
可以让其父搬离,但她也有义务要赡养父亲的,不然父亲也可以起诉她
房产以登记为准,现在房屋产权人是女儿的,当然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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