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这样的房东,究竟算谁的错?
独自一人来到这陌生的城市打拼,在一家知名网站找到了房源;和房东签订了按月交租的合同。开始的时候对房间的采光布局陈设地点都很满意,房东待人也满亲切,给我一丝温暖!很快租期以至,房东要求我按一季度结清。开始我认为她是怕我跑路走人,就爽快的答应了她的无理要求。不久在使用中就发现家具电器并不是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是全新的,只是看起来满新!水电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按合同要求房东派人维修;房东也是一各种理由推脱,实在烦了才派师傅来修理!生活中的种种小烦恼积在心里,令人不快。想想身处异地也就忍了!很快租期又至,房东又故技重施要求交一季的房租,说这样方便省心。我要求按合同办事,房东死活不愿意,最后我要求家电全部换新后,我以后就按季交租。一番拉锯战后,房东答应了要求。使用中发现依然是二手市场买的翻新货,由于住地离单位近要使用房屋的原因;我就没再计较!这期又产生去一些小摩擦,无奈之下我向网站投诉过房东的失信行为,可一点效果都没有!为泄愤我故意损坏家电后要求房东维修!房东修过几次后就不管了。一年之后突然房东不来收租了,通知她来收她也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不放心又上网查了这房屋的承租记录,发现她在我未解租的情况下已另租他人,只是租客未来住罢了!我去和房东理论,开始她抵赖,我拿出证据后,她说她不想租给我了,房屋是她的她想租谁租谁?无语了~~
还是换个房子吧
遇上你这样的奇葩给我我也是接受不了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只要满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房屋相关设备都是合法有效的,你竟然要新的,你说你奇葩不奇葩?觉得不好可以自己买啊,自己不想花钱你还想要新的,这逼装的有点大啊。你说房东要求押一付三,这是交易习惯,法律也是认可这种交易习惯的。你自己什么也不懂,然后那这种来说事。还说房东的问题。麻烦你去打听一下行业规则。你以为你是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另外,人家只是在你到期后不租给你这种渣渣,人家有什么错?别忘了人家是所有权人,你是什么。不是说你不能提要求,就你这种奇葩给我我都不晒你,什么东西。
既然已经闹翻了,就换一家房东吧。
换了后,可能你会有‘天下乌鸦一般黑’的顾虑。
但你在异地他乡,还是学会忍让一些。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凡事看开一些,也让自己少些操心和麻烦。
你可以拿着证据起诉她,或是报警,但不要意气用事哦
未到期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租给其他人的,这点上是你对。但是家电全新真是要求太高,除非一下签一年,否则每个人都要全新,租几个月家电就要换一套,成本大大上升。现在租房带的家电基本都是八成新,能用就可以。
在租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均属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只是不知道你们是否就此方面有所约定。
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东的,不错;想要租给谁,房东说了算,也不错;但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的使用权可就不属于房东喽,这可不是房东说了算的了。
遇到纠结的房东,就换呀,哪有那么多时间和他纠结呀?
不行就换,哪那么多烦恼。
一人在外,没有那么好,该忍让的时候一定要忍让,该据理力争的时候就应该据理力争,相互之间多谦让,多理解,多协商,事情一定会变好起来的
这种事双方自愿 房东想租就租 不想租就不租 除非合同或者协议上写了日期或者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