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生效的法律文书”
单位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当中有一个叫“生效的法律文书”,请问“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指什么?从哪里弄?
劳动仲裁的结果,或者是仲裁后上诉到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都可以作为生效的法律文件使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去公证处办份公证即可,这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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