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的治疗费社保的出的吗
关于离休干部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药
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6号)精神,健全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切实解决离休干部住院、看病、取药困难问题,建立离休干部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制度,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医疗费直接结算。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69号),现就我市离休干部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药费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离休干部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药费用
离休干部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诊、检查、配药、住院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医药费用时,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一)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制发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办理
1.信息报送。2017年5月1日前,所在单位将离休干部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符合身份证标准的个人白底证件彩照电子版1张及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信息申报表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发放社会保障卡。待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制卡完成后,所在单位专管员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免费领取防城港市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再由所在单位专管员送交离休干部本人。
3.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离休干部遗失社会保障卡,由个人或其近亲属提出补发申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单位专管员向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报失。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按本有关办法给予补办。
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期间在医院门诊发生的医疗费,暂由离休干部个人垫付;待补办社会保障卡后,再由离休干部个人或单位专管员向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报结算。
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期间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由个人自理。
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期间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暂时给予记账,补办社会保障卡后,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再将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向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报。
4.社会保障卡的注销。离休干部因病逝世的,所在单位专管员应当在离休干部因病逝世10个工作日内收回社会保障卡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注销;社会保障卡因各种原因不能收回的,所在单位专管员应当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报注销。
三、社会保障卡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划入
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励暂行办法》(桂劳社发〔2007〕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分两档定额划入。其中:省级离休干部和享受副省级离休待遇及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2000元,厅级及其以下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0000元。
四、 扩大离休干部就医购药定点范围
离休干部领到社会保障卡后,除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防城港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外,还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定点医药机构互认的政策规定,在防城港市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五、 开展离休干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应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平台,拓展离休干部异地就医结算功能,对在广西区域内异地安置、转诊转院的离休干部,由所在单位专管员向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报备手续后,离休干部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安置地、转诊转院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有关规定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直接结算。
六、 离休干部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管理
(一)离休干部在挂号、就诊、检查、配药、住院、结算医疗费用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相关工作人员的核验。离休干部不得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出借给他人使用。
(二)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范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三)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定额管理,原则上每人每天支付限额不得超过300元。
离休干部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社会保障卡个人医疗账户支付金额累计超出年度定额划入额度时,停止社会保障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但仍可凭社会保障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
七、 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结算
(一)离休干部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等,属于社会保障卡个人医疗账户和统筹资金支付范围的,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二)在广西区域内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由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按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办法进行结算。
(三)各县(市、区)自行管理的离休干部社会保障卡的制发,可参照上述规定制定相应办法,有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其离休干部在广西区域内异地就医可以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广西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直接结算。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是全额由社保出的
全额报销由社保出
肯定由社保出。
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百分之百报销。
这个是全部报销的吧
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治疗费根据规定全额报销,跟有没有社保没关系。
待遇这一项必须有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是由社保出,而且是全额报销
这个是当然啊 体力内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