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全部滞后1至9个月才缴费这样合理吗?是否违规可否要求补缴
2010年1月1号跟公司签订合同参加工作社保出工伤保险以外其余各项保险全部滞后1至9个月才缴费这样合理吗?是否违规可否要求补缴
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是没有法律规定企业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你是2010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合同参加工作的,推迟9个月是2010年10月份,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所以是合理的。是否需要补缴,可以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同意的,可以补缴,公司不同意补缴,也不能强求。
缴纳社保变成义务。合不合理按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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