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及赡养义务
爷爷2003年去,世,奶奶健在,生两儿两女,2013年拆迁分割房产,约定奶奶名下房产为两儿子继承,由两儿子负责老人养老送终,但我父亲2018年去世,请问孙子是否要履行赡养奶奶义务?才能继承之前房产分割约定?
既然你奶奶健在,遗产处理完全取决她本人意愿,她可以设立公正遗嘱决定身后财产归谁吗,如果她愿意给你也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如何没有遗嘱死后只能按法定继承了,孙子排在第二序列位,无法直接继承
孙子可以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届时代位继承房产。
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也可以代位继承,但继承的份额要比原来少。
爷爷去世时,爷爷的遗产已经开始继承,奶奶和她的两个儿子都已经继承了爷爷的遗产,这部分可以由孙子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按约定继承,父亲去世,孙子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应当继承的份额不变。
孙子要代位抚养奶奶的义务,因为父亲继承奶奶的遗产传给了孙子。
财产按婚姻法和继承法办理。
没用,清官难管家务事。法院执行效率不如基层派出所!
继承权首先是配偶,其次是子女,然后才是孙子女
这个就复杂了,有多层关系,首先考虑爷爷的直系亲人孩子,然后还要和亲友之前搞清关系
首先,约定是不是写成了遗嘱,如果没有写成遗嘱,你父亲先与奶奶去世,发生代位继承,你即使不履行赡养义务也可以得到房产。 如果约定写成了遗嘱,遗嘱继承人去世,这份遗产即使你尽了赡养义务,你也没有继承权。需要奶奶从新立遗嘱
这个问题就有些复杂了,你直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局。这样更详细准确
是的,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孙子在奶奶去世后有权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故在奶奶在世期间也应代其父亲履行赡养义务,才能继承奶奶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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