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社保支付后的自费部分由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有法律依据吗
工伤事故就医费用,超过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进行急救、抢救期间,用药、诊疗范围不受“三个目录”限制,由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的救治需要实施救治,由此产生的自付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在治疗过程中,工伤医疗机构已向工伤职工说明,工伤职工自行选择超出目录范围的治疗方案所产生的费用,未经用人单位和基金同意的,由工伤职工承担。
三、在治疗过程中,确因使用超出“三个目录”标准治疗的,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方案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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