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什么要征税税收学(公共产品层面)
税收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 同时税收 又成为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 拥有课税权成了国家存在的经济上的标 也成为它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国家的这项权利使国家得以维持自身的存在 并正常地履行其各项职责。
我国学者近年来提出了 “权利分离说” 。权利分离说认为,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商品经济的发 展导致了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社会公共需要说认为 税收是为了满足 社会公共需要所采取的分配形式 这是税收的最本质的问题 权益说”认为 ,国家为了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但自身又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 因而只能凭借其政治权力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课征。税收体现的是 国家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的利益关系 ,绝不是等价交换。
综合以上各种观点的共同点 ,税收的定义可表述为: 税收是国家为了履行其职能, 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 ,按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方式。税收不具有直接的偿还性 ,而是一部分税收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 服务归还给公众, 纳税人从公共服务中享受利益 ,得到一般性的补偿或 返还。
主要是进行公共管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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