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房产约定给男方,男方离婚后用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我签字
房产署名为双方,未过户,已办理离婚,协议中注明给男方。后男方想抵押贷款,需要女方签字,男方为主贷人,这样对女方有影响吗?
房屋写明了是两人共同所有,虽然你离婚协议里说了归男方,但并未办理过户,银行视为两人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抵押后不还钱,银行会向你催债,你要是也不还,银行就收回房产强制执行,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直接把房子过户给他,然后他爱干嘛干嘛,现在你不能直接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签字了你就属于共同还款人了
最好是不要签,只要签了字就是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要是男方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你有还款义务,房屋拍卖不足以还债的部分还是要继续偿还,否则会影响信用记录
最好不要签字 弄不好贷款要2个人还的 宁可过户给男方
不能签。
可以将房子过户给他。
既然离婚协议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约定归属男方,就应当将该房屋析产,也就是将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变更为男方一人所有,并且进行析产公证。否则,涉及到该房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都与另一方(女方)有关,麻烦多多!
你需要看清楚协议内容,注意内容是什么在决定帮不帮忙,因为这种忙帮了,以后万一出什么事,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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