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坏了腿,对方该如何赔偿我
我今年57岁,被三轮车撞到了腿,腿部粉碎性骨折,经交警大队处理对方负全责,我现在又有两个孩子上大学,一个上初三,我1年还无法劳动,还需要他人陪护,负责人应怎样赔偿呢?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误工费;
5.后续治疗费;
6.必要的合理的交通费;
7.伤残鉴定费用;
8.被抚养人生活费用;
9.其他;
最好由双方协商或者由交警主持达成调解
赔偿协商不了建议你走司法程序。
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经过治疗,主要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伤残的。有鉴定费,和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赔偿费。
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伤者和护理人员伙食费+误工费+伤残费(如果留下残疾,需进行伤残鉴定),关于孩子的教育费用就在你的误工费里,不会单独赔,因为你的收入是用于你的家庭支出,包括孩子的教育费用,关键是你要证明你的收入是多少,最好有纳税证明,只有公司的给你开的收入证明,法律效力太低。
为了你的权益,可以到法院厅外仲裁解决。
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伤者和护理人员伙食费+误工费,还应考虑后期治疗费用,就这些了,至于你上大学、初中的孩子就与此无关了。
要他养你一辈子
这要找交警按章处理了。
赶紧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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