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后一年3倍的缴费基数不给纳入退休金计算,怎么办?
不可能的。你最后一年按照3倍基数缴纳,应该纳入养老金计算,不过如果以前年度缴纳基数低,只是最后一年基数高,你的平均缴费指数是不会高的,所以纳入后也没有明显的效果的。你不要搞错,你最后一年按照3倍基数缴纳,计算养老金不是按照3倍计算的,是按照各年缴费基数的平均基数计算的。
养老金计算的公式是: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50周岁退休195个月,55周岁退休170个月,60周岁退休139个月)。
公式中的平均缴费指数是按照每年的指数相加后再除以年数得出的,比如你累计缴费是20年,其中以前19年全部按60%缴纳,最后一年按300%缴纳,那你的平均指数是(19×0.6+3)÷20=0.72,只是比全部按照0.6缴纳的增加了1.2。
按照3倍基数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是计入个人账户的,所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应该是高一些的。
国家社保系统没这规定最后一年按3倍计算,竟想美事呢
最好电话咨询社保局12333.
咨询一下,是不是国家规定。如果是国宝规定,那就没有办法。
要投诉他们的,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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