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党员,公民为国家奉献是义务的,谁时牺牲自己也是义务的对么?
党员宣誓时都这么说
国家是由公民组成的,没有公民就没有国家,国家并不是一个空中楼阁的称号,而是人们集合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的,所以为国家奉献就是为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这个国家的人奉献。
公民对国家的义务限于法定义务,法定义务之外的是个人觉悟,不是义务,所以牺牲并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而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个人觉悟,我们称赞这种觉悟,是因为这个觉悟保护了这个国家的每个人,但是并不完全需要每个公民都有这个觉悟。
书上是这么说的
每个公民都有生存的基本权利
公民为国家奉献不是义务,随时牺牲更不是义务。相反的是国家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责任)义务。公民对国家的义务是法定中明确要求的义务内容才是义务,国家没有权利要求公民无条件的奉献的道理是国家无权向公民无限制的索取。当然了,对于公民自己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自己认为(无条件、无限制)的为国家奉献是义务的情况下,因为符合民法自愿原理,是完全可以的。准备随时牺牲自己是其自我的觉悟。只有当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兵役期间,国家也只不过剥夺了其紧急避难权,他必须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但也不是随时就可以被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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