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车被偷了报了案警察说人抓到了但没有后续的说法?
为什么我车被偷了报了案警察说人抓到了但没有后续的说法到底是判刑还是放了?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文件。但在此规定中,没有规定必须给受害人“立案通知书”的法律要求。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于案件有两种处理情况:
1、移送审查起诉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盗窃的车辆等主要证据移交给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2、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延伸解读:
对于应当立案起诉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依照下述法律规定继续监督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您可以向报案的公安机关咨询案件的处理进展,请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监督案件的进一步处理。对于被盗车辆,这是本案的主要证据,如果被告人被起诉到同级人民法院,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判决书会依法作出决定;对于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返还被盗车辆给受害人。
供您参考
可能正在调查
对于盗窃机动车案件,公安机关能够告知受害人的,就是当被盗车辆被追缴回来之后,告知受害人到办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领取被盗车辆。
至于其他方面的案件信息,则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机密,是否再告知受害人,公安机关依法有权决定。
警方还没找到被盗车辆关键能确定车的位置找到车
关键是找到你的车
都这样,人抓了,车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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